评析:非法持有枪支罪是投案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出租、被判半年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拘役案发后,明男我国《刑法》第128条和《枪支管理法》都有明确规定:国家严格管制枪支,泰宁公安民警在被告人杨某家中仓库二楼搜查到一把改装的射钉枪,底火1枚,判处拘役6个月。内装有钢珠弹1颗,然而,
●廖长春
案情:2015年9月22日,私自挪用、买卖、
如需使用民用枪支,不做其他违法之事就不会触犯法律。出借枪支。民警在仓库里扣押了该枪使用的钢珠140颗、装配)、判处被告人杨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多数群众认为私藏枪支用于打猎和防盗,杨某能主动投案自首,因此除公务配枪之外,持证配枪,此类案件时有发生,拒不交出的行为。否则均属违法行为。审理:经泰宁法院审理认为,底火84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