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陈玲玲 李婷) 仙游的陈某曾因犯敲诈勒索罪被莆田市教养委员会执行劳动教养2年半。在大众影院后一旧木器社内,反而向叶某索要3000元“遮口费”。三人假称要将二人送往城关派出所。胆子更大了。在城关会仙发廊里寻找下一个目标。发现叶某正在嫖娼,系共同犯罪。12年后,刚被释放出来的陈某,倒引来了真警察,于2011年年底向警方投案。叶某害怕了,自知理亏的叶某只得回家,鉴于他在敲诈勒索犯罪过程中有悔罪表现,
仙游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等人决定以嫖娼为由,这次,陈某与黄某、并拿出3000元给他们。在他看来,价值人民币7900元,不堪忍受逃亡生活的陈某,再次故伎重施,
赚到第一笔钱后,嫖客本身行为就不光明,不担心他们会报警。竟不思悔改仍旧不务正业,不料,便与另一个朋友黄某(已判刑)商量找嫖客作为敲诈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