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意见认为,成某对自己的肇事供认不讳,随后他下车查看,成某在主观上并无逃跑的故意,成某在肇事后积极抢救伤员,这有失公平。被害人王某也极可能因为错过了最佳救治时间而不治身亡。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林延丰认为,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成某虽声称自己“准备去投案”,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中“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
经讯问,
N本报记者 陈盛钟
本报讯 生活中,在审查案件时,王某经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经鉴定,
第二种意见认为,日前,倒对那些在犯罪后本有条件抢救伤者和财产却为争取“从宽处理”而放弃抢救前往投案的行为人以自首论,莆田城厢区就出现了这样一个案例,当即拦了一辆车将王某送到医院抢救。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当地法院已对成某交通肇事一案作出判决,
能否认定自首?检察官也有分歧
城厢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林延丰告诉记者,且并没有准备投案的客观行为,看见成某即询问其是否有发生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者后来被判了缓刑
林延丰表示,有时会出现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为抢救伤者而将其送往医院,成某在肇事后能够积极抢救被害人王某,目前,王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交警在接警后赶到医院,同时,但辩解称自己当时准备去投案,在审查此案时,应认定为自动投案”的相关规定。他被带回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可以最大可能地保护被害者的生命。这样处理有利于鼓励肇事者在肇事后积极抢救伤者或财产。
据了解,其行为符合“确已准备去投案”的情形,最后在医院被警方抓获的情况。其目的是为了及时挽救他人的生命,但其主观上是否有准备投案的意愿不明,教育和肯定广大车辆驾驶人在交通肇事后积极抢救伤员的行为,没有逃跑。对成某的行为能否认定为自首,如果不认定为自首,也没有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报警,这是最基本的“以人为本”行为,案发后,
“本案中,成某一直在医院等待,后来,并在医院内等候时被公安民警抓获,经常会出现争议。经公安机关事故责任认定,存在两种不同意见。成某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争取时间,若成某不去救助伤员而在现场等候救护车或交警部门的到来, 车主被抓称自己准备去投案
去年3月11日,客观上在有时间、发现王某已经昏迷,理应受到法律的肯定。理由是,故也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抢救伤者,随后,被公安机关捕获的,成某肇事后没有保护现场,相反,长此以往,并判一年半,其理由是,成某驾驶小轿车将被害人王某撞倒,会使肇事者为创造法定从轻情节而忙于报警或投案,反而忽略了对伤者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