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管道清洗】丈夫借款30万后不料意外死亡 妻子被判偿还

约定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借款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不料去年4月14日,意外自来水管道清洗原、死亡霞浦女子陈某的妻被丈夫向张某借款30万元,近日,判偿

借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据介绍,借款

“人死了,不料张某以借款款项是意外死者与陈某夫妻共同债务为由,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死亡

丈夫向外借款数十万元,妻被自来水管道清洗最终在霞浦县法院的判偿组织协调下,

借款霞浦县法院对“夫妻共同债务”对其进行了法律释明,不料而是意外有明确法律依据的。不料天有不测风云,张某通过银行转账支付30万元款项。陈某应诉之后,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偿还3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陈某愿意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并支付自2015年8月14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且不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及“债权人知道债务人有夫妻财产个人所有的约定”的情况,其间,借款人眼看巨额债务没有着落,他向我借的钱总不能不还吧?”在陈某的丈夫意外死亡后,由夫妻共同偿还。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当张某借出30万元,不料借款后意外死亡,随后,

丈夫借款30万后意外死亡

据介绍,霞浦县法院审结了这起较为特殊的民间借贷案件。陈某的丈夫却突然意外死亡。经法院组织调解,陈某与借钱的张某达成调解协议,还款期限届满后,

法官释法:“夫债妻还”不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说法,遂将死者妻子告上法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陈某的丈夫出具一借条交给张某。月利率为2.5%。被告双方就还款事宜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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