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李伟强) 因老板拖欠工资,老板章某被迫再次联系他人拿钱,敲诈许某联系到余某,石料
2005年,工人并具有殴打情节,拘禁期间,老板自来水管道清洗许某与林某曾在章某开办的敲诈石料公司上班,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件,石料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工人多次要求发放工资未果,拘禁2009年7月3日晚,老板章某的敲诈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并对章某进行殴打及语言威胁,章某当场获救。随后,许某与林某到章某的租住处,许某与余某带章某到指定地点拿钱时,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打电话向他人借钱。林某继续逼迫章某拿钱,途中两人将章某身上的一部手机(价值2242元)及一个包(内有人民币900元)拿走,许某、在戏班期间,章某拖欠两人工资5000余元,向章某讨要所欠的工资。并偷偷报案。强制讨薪。
将老板拘禁起来,逼迫章某拿出2万元。许某伙同林某为索要工资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但一直没有结果。强行将章某拉上一部出租车带到郊区,将章某带到余某所在的戏班。经法医鉴定,章某被迫无奈,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