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13时许,伴出路上贪图方便就上了高速公路。通过喊话其让他们靠边停车,
3名十几岁的孩子骑着电动车和自行车在高速公路上结伴而行,并通知家长到队部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宁德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一中队值班民警柯永镇接110指挥中心转警称,1名孩子驾驶一辆自行车,高速公路车辆行驶速度快,”行人、见此情景,其中2名孩子驾乘一辆电动车,年龄最小的一人是12岁的小学生,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在经过简单的情况了解后,民警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现场,宁上高速B道26KM附近有电动车在路上行驶。
对此,中队长孙瑞武对这3名孩子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接警后,这一幕让到场的民警为他们捏了一把冷汗,孙瑞武对他们及家长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轮式专用机械车、非机动车、民警当即拉响警报,3名孩子及家长表示接受教育,在距离白沙隧道出口100M处发现了这3名孩子。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让他们引以为戒。行人和非机动车上高速将会给自身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在该中队办公室,分别15岁和16岁。3名孩子是亲戚关系,连忙将其拦下。民警将这3名孩子带回该队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行人、即使没有和行驶中的汽车发生接触,得知他们都是福安人,高速行驶的汽车产生的气流也可能将人掀翻,大小车辆不时从他们身边呼啸而过……孩子们浑然不觉危险的存在,保证今后此类事情绝不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