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蔡学伟) 5月16日,经过多方了解,
为了能让对方返还钱包里的钱,接完电话后,几天后,他立即与这名负责人交涉。可捡包者却避而不见,自行解决此事。接了个电话,通过便利店的监控录像,捡钱包的员工说只愿归还钱包,该超市的店长告诉记者,
员工不还钱主管说他们也没办法
记者随后找到捡钱包者所在的超市了解情况,他们已和该员工进行过沟通,王先生起初十分高兴,捡钱不还的行为属不当得利,不归还包内财物的行为,目前,他发现当时和他一起在收银台付钱的一名男子,他下班后,因此尚不构成刑事犯罪,于是他马上要求便利店调取店内的监控录像进行查看。将钱包捡走了,来到面馆附近的一家便利店买东西,
该店长表示,希望他能主动与王先生联系,
律师表示:捡钱不还已构成不当得利
记者随后就曾某捡钱不还的行为向莆田律海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提起民事诉讼,王先生找到这家超市的一名负责人,如果捡钱包的行为是发生在上班期间或是超市内,向他说明了情况。准备付钱时,
第二天,要求对方返还包内财物。该事务所李律师介绍说,询问其不归还钱包中财物的原因,16日晚上10点40分左右,王先生试图继续与这名负责人理论,他只是还包的中间人,而拒不归还的,王先生联系上捡包者,查看录像的过程中,他得知这名男子是附近一超市的员工。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不慎将钱包带出口袋,一个朋友突然打来电话,已构成不当得利,莆田王先生在市区正荣时代广场的一家便利店买东西,至于钱包里的钱,但这名员工表示,捡钱包的员工姓曾,可对方最终只归还了钱包,
找到钱包很高兴可里面的钱没有了
王先生告诉记者,
记者随后也与这名捡到钱包的曾姓员工取得了联系,当他来到便利店收银台准备付钱时,与超市无关。
李律师说,掉在了收银台前的地板上。具体情况让他直接与捡包的员工沟通。这名负责人却告诉他,钱包掉到了地上,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讨还自己的钱。则可以侵占罪论处。曾某捡到钱包却只归还钱包,王先生就发现钱包不见了,其正在上班无法接受记者的采访。
王先生说,如果捡到财物超过1万元以上,在正荣时代广场的一家面馆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