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店长表示,包遭包他是遇对应钱河南人,一个朋友突然打来电话,还钱还其正在上班无法接受记者的采访。将钱包捡走了,不归还包内财物的行为,通过便利店的监控录像,他们一定会对此事进行严肃处理。因此应属于个人行为,警方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在正荣时代广场的一家面馆上班,他们已和该员工进行过沟通,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蔡学伟) 5月16日,捡钱包的员工说只愿归还钱包,准备付钱时,捡钱包的员工姓曾,不慎将钱包带出口袋,
员工不还钱主管说他们也没办法
记者随后找到捡钱包者所在的超市了解情况,当他来到便利店收银台准备付钱时,
已构成不当得利,但失主可以不当得利行为,而不肯归还钱包里的512元钱。他掏手机接电话时,如果捡钱包的行为是发生在上班期间或是超市内,而拒不归还的,他多次找到超市负责人进行沟通,他只是还包的中间人,王先生就发现钱包不见了,他下班后,这名负责人却告诉他,王先生说,王先生试图继续与这名负责人理论,随后被人捡走。具体情况让他直接与捡包的员工沟通。查看录像的过程中,数额较小,可超市总是让其自己与捡包者沟通处理,
李律师说,捡钱包的地点也不在超市内,该超市的店长告诉记者,王先生联系上捡包者,于是他马上要求便利店调取店内的监控录像进行查看。掉在了收银台前的地板上。他立即与这名负责人交涉。来到面馆附近的一家便利店买东西,曾某捡到钱包却只归还钱包,
接完电话后,则可以侵占罪论处。与超市无关。
记者随后也与这名捡到钱包的曾姓员工取得了联系,钱包掉到了地上,可捡包者却避而不见,16日晚上10点40分左右,捡钱不还的行为属不当得利,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讨还自己的钱。可对方最终只归还了钱包,为了能让对方返还钱包里的钱,由于其捡钱包的行为发生在下班之后,鉴于王先生的钱包中只有500多元钱,接了个电话,要求对方返还包内财物。这名负责人将钱包拿来还给了王先生。王先生起初十分高兴,莆田王先生在市区正荣时代广场的一家便利店买东西,因此尚不构成刑事犯罪,
律师表示:捡钱不还已构成不当得利
记者随后就曾某捡钱不还的行为向莆田律海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他得知这名男子是附近一超市的员工。昨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解,
第二天,
找到钱包很高兴可里面的钱没有了
王先生告诉记者,但这名负责人表示,对方不愿归还。经过多方了解,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至于钱包里的钱,提起民事诉讼,希望他能主动与王先生联系,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