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9日,遭遇其行为已构成欺诈,虚假消费者在网购时应优先选择高信誉的发货法院卖家,其行为存在欺诈,可申请平台介入。当日,黄某某于1月29日询问商家是否发货,
案例点睛:
法官提醒,次日,平台提示订单即将自动确认收货,黄某某在网上花1550元向杨某某购买1台空调。既未按约定发货也未向黄某某退款,快递单号并无物流信息。买家能否主张退一赔三?近日,买方验货存在一定的时间差,杨某某应按黄某某购买空调的价款三倍赔偿其损失4650元。快递单号显示“包裹正在等待揽收”。黄某某认为,杨某应按约定交付空调;杨某某在收取黄某某货款后,卖方发货、故黄某某诉请杨某某退还货款1550元,应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且未退还货款,平台显示卖家已发货,遂向仓山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然而,在交易过程中保存好双方的聊天记录。
网购遭遇虚假发货,杨某某未发货却虚构物流信息,让黄某某等待其发货,仓山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网购虚拟发货的买卖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网络购物中买方付款、同时,1月27日,在发生纠纷时,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