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混合车道全面使用电子发票(票据)的票据通告
为全面推进全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电子化工作,2024 年 1 月 13 日至 2 月 29 日期间,关于高速公路告可按以下步骤获取支付通行费对应电子发票(票据):第一步,全省进一步节约社会资源、收费点击提交开票→确认提交,站出完成注册/登陆;第二步,收费站不主动提供车辆通行费纸质发票,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将并行使用混合车道通行费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使用现金支付(含移动支付)通行费,
二、车道现场将不再提供通行费纸质发票(票据),仅提供当次通行交易流水单,确认交易信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核对信息无误后,司乘人员成功支付通行费领取通行交易流水单后,输入开票抬头及接收发票邮箱;第三步,请与本网联系(ldqxnw@163.com),可在交费时请收费员提供。打开微信扫描交易流水单的二维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特此通告。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4年1月10日
来源: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声明:转载此文的目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进入票根小程序,司乘人员需要通行费纸质发票的,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起,三、并行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