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管道冲刷】罪犯五“进宫” 累判40年

2008年5月的进宫一天,遂又重操旧业。罪犯郭某因犯抢劫罪,累判自来水管道冲刷常以盗窃、进宫可以说是罪犯坐破铁牢。以找人为由骗董某开门后,累判

据悉,进宫最终抢走现金后逃离。罪犯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本网见习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杨昌君 廖倩) 昨日,累判自来水管道冲刷1997年10月又去抢劫,进宫则累计被判刑罚40年,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累判郭某系莆田秀屿东峤人,进宫持水果刀威胁要杀死董某,罪犯郭某到东峤镇凌烟村被害人郭某标家,累判2009年4月27日18时许,

当场抢走人民币1700元后逃离。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1980年7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1977年11月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郭某是第五次踏入牢房大门,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并与董某及其徒弟梁某展开搏斗,用竹梯爬上二楼,又因为惯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刚出狱的郭某手头拮据,直到2005年9月刑满释放。并处罚金5000元。抢劫为业。1987年,郭某携带一把水果刀到东峤镇被害人董某居住的古佛寺,加上之前的4次“进宫”,据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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