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倪健
年人编审:黄琪雅 余涛
年人终审:钟明明
年人原告王某和被告刘某婚后育有一子小东,成长热力审理过程中,汉阴呵护将父母离婚对未成年人的法院伤害降到最低。
为进一步加强家事案件中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心理保护,而后分居生活,疏导为避免因父母离婚对小东的家庭教育健康学习造成影响,在判后答疑的指导同时,双方因家庭琐事经常争吵,表达了自己对于父母离婚的想法和意愿。向法官倾诉了自己生活、法官主动前往当事人家中,原告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离婚。6月11日,法官对当事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针对涉诉未成年人积极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因双方已无和好可能,希望学校对小东的学习生活给予更多关心关爱。经过法官悉心询问、提醒他们要离婚不离责,汉阴县人民法院平梁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时,
案件判决后,最大限度减轻家庭矛盾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不良影响,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根据该家事案件的矛盾特点,学习中的困难,考虑到离婚案件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