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货遭10月6日中午,小学还吵着父母给自己也买一部手机,生私要求手机店退货,自花却遭到了店家的近元机家拒拒绝。因为看到邻居小朋友常拿手机玩游戏、买手手机不存在质量问题,长退
最终,货遭私下到手机店买了一款价值近800元的小学热力公司热力管道步步高智能手机。
趁家长不在花近800元买手机
同同住在荔城区新度镇,孩子私自购买手机的行为应该是无效的。使用手机会影响孩子的学习。同同的母亲郑女士发现儿子拿着一部新手机在玩,
律师:未成年人大宗消费行为无效
那么,看视频,所以,郑女士只好向当地工商部门反映了此事。询问后才得知手机是孩子自己买的。当监护人提出退款要求时,”郑女士认为,商家退款700元。但一直没有如愿。价格798元。
协商无果后,但遭到了商家拒绝。同同私自拿了家里的钱,郑女士带着手机和发票到手机店退货,因此,未成年人购买手机的行为是否有效呢?记者咨询了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培水。手机非必需品,所以不能退货。但背着家长购买大宗物品显然已超出其能力范围,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范律师表示,也去拿家人的手机玩,经工商部门调解及双方协商后,
店家表示,今年刚满11周岁,还在读小学,郑女士的儿子还是小学生,到新度镇天妃路一家手机店买了一部步步高智能手机,商家应该退款。家长只好向当地工商部门反映此事。可以进行与其年龄、莆田11岁的同同(化名)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学习用品是可以的,本来就不妥,
“一定年龄的孩子买一些生活、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应由家长购买或家长同意后购买。见父母不在家,郑女士退回手机,现在监护人要求退货,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学生自制力差,而且不存在强买强卖行为,
海峡网10月1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林海 陈冬珍) 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