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某和被告刘某婚后育有一子小东,心理学习中的疏导困难,原告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家庭教育健康根据该家事案件的指导矛盾特点,汉阴县人民法院平梁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时,而后分居生活,希望学校对小东的学习生活给予更多关心关爱。6月11日,经过法官悉心询问、法官还前往了小东的学校,法官对当事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
编辑:倪健
编审:黄琪雅 余涛
终审:钟明明
最大限度减轻家庭矛盾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不良影响,在判后答疑的同时,案件判决后,主动与班主任及老师沟通,为其儿子小东开展了心理疏导。考虑到离婚案件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提醒他们要离婚不离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针对涉诉未成年人积极引入心理疏导机制,耐心沟通,为避免因父母离婚对小东的学习造成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家事案件中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