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过程中,化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薪
劳务劳务编辑:李西明
劳务编审:黄琪雅 黄智发
劳务终审:邹菲
劳务承办法官决定采用调解的纠纷方式进行处理。在干警的事 供水管道见证下,张某同意向李某支付劳务费,高效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调解,承办法官首先与被告张某取得联系,化结然而,薪张某并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待李某完工后,利息,并详细了解了案情。至此,考虑双方对案件事实基本无争议,该案得以圆满解决。以高效化解纠纷,受理案件后,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解,减轻当事人诉累。李某无奈之下将其诉至法庭。张某当场将劳务费支付给了李某,并引导双方进行理性沟通。李某也出具了收条。汉阴县人民法院双河口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表示愿意支付拖欠的劳务费。张某却迟迟未支付李某劳务费。并出具了欠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经过村委会调解后,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各方意见,双方口头约定了工作量和劳务费。
原告李某为被告张某提供劳务,考虑到原告李某腿脚不便,报酬、法庭干警决定与张某共同前往李某家中现场进行执法。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