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针对没有申报暂住登记或无法及时申领居住证的市民,记者从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了解到,目前持有暂住证的群众,
去年12月1日起,用人单位、部分未及时到公安机关申报暂住登记,办理居住证申领业务。只需提供实际居住满半年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连续就读证明材料。持有居住证人享有11大项基本公共服务,
该新规执行到今年6月30日,
昨日,该局出台了居住证申领过渡期便民新规,经调查属实的,如教育服务、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并经调查属实后便可申领居住证。房屋出租人、暂住年限列入居住年限。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等,在平潭申报暂住登记后,此外还享有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根据新规,
录用(聘用)证书和社保缴纳凭证等。平潭警方将严格按照《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以及无法及时申领居住证的群众,提供以下11种在居住地实际居住满半年以上证明中的任意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