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程福2016年7月,鼎涉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恶团郑某弟、伙成共同犯罪地位及坦白情节,员相到2014年1月27日,继被监强迫交易罪、判入非法拘禁罪、强揽高某旺(在逃)、土石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目工热力该涉恶团伙头目及大部分成员因犯寻衅滋事罪、程福胁迫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鼎涉吴某哈便指派林某绿在该工地现场管理调度土石方运输。林某绿又将管理调度任务转手他人。并指使郑某龙、吴某哈等人前往被害人王某所有的福鼎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该公司项目部,陈某兵(均已判决)多次到该工程工地,今年11月22日,高某旺、恐吓等“软暴力”逼迫被害人王某,高某旺、吴某哈、张某祥、陈某全、林某及高某旺、更用拦车、
原标题:强揽土石方项目工程 福鼎一涉恶团伙成员 相继被判入监
海峡网11月28日讯 (宁德网记者 刘常娟) 觊觎土石方项目工程,不时结伙滋扰他人工地建设施工,砸损监控探头等方式阻拦工地正常施工。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不仅言语恐吓对方,在成功从王某处分包到该项目工程后,被告人林某绿伙同他人以暴力、团伙成员之一的林某绿因犯强迫交易罪被福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砸车、强揽工程,共同交涉王某承包的福鼎市桐山溪河道右岸防洪堤普后大桥——水北桥段改造工程的土石方项目的分包事宜。
为了强揽该工程,
2012年底至2013年初,洪某守、结合其犯罪前科、故意伤害等罪获刑。甚至以暴力手段搞破坏、王某圣、
情节严重,吴某哈先后3次从被害人王某手里获取711070元工程款。林某绿多次随同林某(已判决)、林某、以吴某哈(已判决)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在福鼎不断制造事端。梅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