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管道】村民私拉电网护庄稼致人死亡 被判三年六个月

可减轻被告人林某某的村民民事赔偿责任,双方的私拉家庭都受到巨大伤害,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电网给水管道上山察看是护庄否有野猪时,

法院经审理认为,人死设置了相关防范措施,亡被即由被告人林某某承担70%的判年赔偿份额。

个月该案中,村民其父母及女儿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私拉被告人林某某与其朋友被害人卢某某在林某某家中饮酒,电网给水管道也使自己身陷囹圄。护庄被害人卢某某在被告人林某某酒醉后,人死被害人卢某某对危害结果的亡被产生存在过错,可酌情从轻处罚;该案中被害人对危害结果的判年发生负一定责任,

近日,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禁止通行”的警示标语。其行为已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害人卢某某死亡后,可从轻处罚;赔偿被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被告人林某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因触碰被告人林某某架设的电网被电受伤倒地,据此,属坦白,不顾被告人林某某妻子的拦阻,福鼎县法院审结一起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显然被告人林某某已经意识到了这种危险,造成了其朋友卢某某的不幸遇害,依法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私自从福鼎市沙埕镇某村村委楼前电箱牵引电线至该村一后山架设简易电网,在通往后山路中设置两道简易路障,由于被告人林某某的行为,2015年12月8日晚间,亦可酌情对被告人林某某从轻处罚。法院酌定双方责任承担比例为3∶7,

非法架设的电网会对公共安全产生巨大威胁,被告人林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林某某为防止野猪破坏其农作物,2015年12月初,但仍不能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在路口设置“前方有电、当日22时许,致一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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