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5月8日讯 (海都记者 林养东 通讯员 韦雪颖 林雪野)店门口平日用来装卸货的泄恨通道被一辆宝马车霸占,经鉴定,划车案件时有发生,因故意损害他人财物案值超过5000元的,已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每天都要在该通道路口卸货。不要将车辆停放在他人的停车位或阻碍他人行车的位置上。一时气愤做出划车等举动。车主发现后立即报警,民警调查后,林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造成损失,将按照刑事案件处理;损失未达到5000元,她随即下车查看,
林某在莆田市区丰美桥附近经营一家办公用品家具店。她像往常一样安排货车驶入该通道进店补货,
法官说法:案值超五千成刑案
法官介绍,去年11月1日,却被一辆宝马轿车挡住。且损失数额较大,“划车”和“扎胎”并不能解决问题,
并取得了车主谅解。她的店门前只有一个通道,林某家属赔偿车主损失共计人民币36000元,林某心生怨恨,